为深入贯彻落实“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为群众办好“开门一件事”。3月30日,以“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为契机,宝兴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联系村陇东镇陇兴村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同时邀请县消防大队共同赴联系村为村民宣讲消防安全知识,旨在提高村民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底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活动中,党员志愿服务队通过现场普法,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了森林防灭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群众禁止野外违规用火,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并倡导群众清明期间文明祭祀。消防队员向现场群众宣讲了消防安全知识,详细讲解了各类灭火器的区别和正确使用方法,并现场进行了演示。在场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在消防队员的指导下,亲身体验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群众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学习了基本的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还掌握了灭火器的使用技巧以及基本的应急消防技能,切实提高了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