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按照法定的级别管辖范围,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2、依法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3、对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5、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司法建议;
6、管理检察官,抓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7、规划和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档案等工作;
8、负责其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为重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宝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检察机关精准服务和精准监督两大品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围绕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犯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保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建立完善联动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二是以更实举措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宁,促进平安宝兴建设。深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形成常态化工作格局,把检察监督贯穿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全过程。
三是以更大力度深化法律监督实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强化立案监督和引导侦查,强化刑事抗诉、刑事申诉检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督力度。做强民事检察,深入抓好《民法典》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依法行政,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更加重视诉前程序,加强沟通协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职务犯罪检察,继续在惩治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做深未成年人检察,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着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持之以恒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控告申诉检察,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四是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更加注重检察专业能力提升和职业精神培育,扎实推进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宝兴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机构一个:宝兴县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及下属机构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数2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人员0人(实有人数 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实有人数6人。外单位借调业务人员 0人,聘用人员4人;援建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兴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720.3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包含了2020年结转下年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20.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0.76万元,占9.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60万元,占90.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72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44万元,占68.08%;项目支出229.92万元,占31.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0.3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78.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包含了2020年结转下年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6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2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5万元、农林水支出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9.6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了78.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包含了2020年结转下年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49.42万元,占84.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万元,占5.74%;卫生健康支出20.35万元,占3.13%;农林水支出1.32万元,占0.20%;住房保障支出41.20万元,占6.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0.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方面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1.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开支审判执行业务,警察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等。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一般执法车辆2辆,特种执法车辆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2.4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宝兴县人民检察院11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经费229.93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