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进⼀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宝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全方位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通知》、“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对推动工作落实,推进溯源治理进行安排部署。
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宝兴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安全生产的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对证据收集固定等提出意见。同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通报会,对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以及危害后果进行讨论,解决案件认识分歧,依法准确惩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助推企业安全生产。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主管单位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犯罪隐患的情形。经充分取证调查后,及时向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一是进一步督促我县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大对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四是对查处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四、专题宣讲,落深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宝兴县检察院组织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及重点企业代表召开专题宣讲会,副检察长苏明高向参会人员原文传达了“八号检察建议书”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并观看了关于“八号检察建议”的解读视频;通报了近期办理的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情况,并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剖析。参会人员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