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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四项配合机制维护司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4-07-09  来源:本站  点击量:3139  

近日,我院与宝兴县公安局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就如何落实我院与宝兴县公安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查处和预防公安民警渎职侵权工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共同形成了以下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发现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二是建立监督维权配合机制。双方在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关注公安民警受到诬告陷害、不法侵害、特别是打黑民警受到打击报复的问题,及时查清事实,为干警正名,切实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

三是建立案件协调配合机制。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要邀请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侦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相关的刑事犯罪线索,要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四是建立教育预防协作机制。共同做好警示教育,定期不定期对公安民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警示教育活动,保持警钟长鸣,从源头上预防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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