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我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唐艺受杨洪媛检察长委托,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专题汇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迅速反应,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全力参与抢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灾区稳定,促进廉洁救灾。进入灾后重建后,我院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并重,积极探索制定服务灾后重建工作新举措,不断创新重建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方式方法,为灾后科学廉洁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岩飞、副主任邓宇辉、王健康和其他常委会委员对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成效、工作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是结合当前灾后重建工作大局,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灾后重建法律政策,结合检察职能,进一步探索服务灾后重建的新措施。二是着力加大涉灾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同时进一步探索、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举措、新机制,为全县灾后重建工作营造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