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全省法律进学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全县法律进学校工作。9月22日,宝兴县检察院结合全县校园法制宣传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通过派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办法制讲座、组织观摩庭、发放法制图书等形式,深入开展校园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起法制教育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