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兴县检察院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重点,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局,推动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在本院落地落实。紧紧围绕县委“1146”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为服务美丽宝兴、生态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大讨论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用好本院“微课程”、“微党课”等媒体平台,把线上、线下学习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经常性全覆盖。该院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带头讲好党课,认真组织周五学习例会、带头给全院干警、分管部门干警上党课、主动接受教育、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切实拧紧“总开关”。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干部落实抓的立体化责任机制。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细化主体责任15个方面84项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从时间、责任上形成“倒逼”机制,将责任落实、追究细化到每一个环节,避免了“规定停留在字面、行动永远在漫步”的现象。定期对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全面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严格落实《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工作管理和约束机制。今年以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调研1次,切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引领、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扎实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警、新进人员分层分类的谈心谈话4次,摸清干警思想底数、开展教育批评提醒1次。坚持严管厚爱并重,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严格执行干部选任选用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切实贯彻了“五好干部”标准,切实把“善谋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充实到办案一线和重要岗位。加强廉政审查力度,对新任用的9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人用人透明度、公信度,有效地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