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前,宝兴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强化节前巡视检查,在1月14日凌晨巡逻至宝兴县永富乡中岗村15组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项某某驾驶的福特牌轿车形迹可疑,例行检查,发现车上载有疑似林麝(死体)3只,颈脖处有明显勒痕。检查过程中车上另一名可疑人员乘乱逃走。鉴于该案时间紧迫、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项某某到案后拒不交待犯罪事实。获悉情况后我院及时派侦监、公诉干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调取犯罪嫌疑人驾车进出关键卡口视频截图,调取犯罪嫌疑人项某某手机通讯记录,从而锁定犯罪时间、追查在逃可疑人员;加大搜查力度,力争找到猎杀野生动物的案发现场,深挖犯罪;及时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先从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角度来固定项某某犯罪证据并报捕,确保其无法与外界联系、串供;加大侦查力度,及时查获当日逃走人员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
县森林公安局在案发三天后即将犯罪嫌疑人项某某提请我院审查逮捕,我院在依法从快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详细制作《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进一步加强引导侦查取证,以尽快查明犯罪事实,并深挖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