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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6-20  来源:本站  点击量:2309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法定的级别管辖范围,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2、依法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3、对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5、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司法建议;

6、管理检察官,抓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7、规划和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档案等工作;

8、负责其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成果,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平安宝兴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动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严肃惩治办理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的犯罪,加强对妇女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推进健康法治建设,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化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对校园欺凌等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打击力度,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四)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力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9),整合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办案质效;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严管队伍、严优相济,坚持问题导向、工作导向、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做好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检察干警素能培训力度,坚持检察人才工作优先发展战略,锻炼培养一批办案能手、业务尖子、业务专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机构一个:宝兴县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及下属机构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8人(实有人数2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人员0人(实有人数 0人),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实有人数6人。外单位借调业务人员 0人,聘用人员1人;援建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宝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574.6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4.24万元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另一方面,司法改革后,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574.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4.24万元,占14.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36万元,占85.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57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2万元,占81.82%;项目支出104.48万元,占18.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4.6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1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4.24万元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另一方面,司法改革后,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四、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3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5.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0.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35.53万元。主要是司法改革后,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01.31万元,占8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万元,占8.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9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23.83万元,占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58.76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3.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3.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2.32万元,主要用于:本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办公办案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执法车辆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4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了23.04万元,原因是2018预算中新增车改补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4万元。

 

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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