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检察宣传,2月21日,宝兴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将杨某某、王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宝兴县蜂桶寨国家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并邀请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及村民旁听,让群众亲身感受现场公诉、开庭审判的庄严和神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结合相关证据论证了杨某某、王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综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情况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破坏环境资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充分阐释。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资源。只有强化法律意识,积极保护生态资源,才能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和子孙后代的福祉。被告人杨某某、王某某对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以自己的切身体会教育大家,不可触碰法律红线,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资源。
庭审结束后,该院干警围绕“生态司法”主题,通过解读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给在场的旁听人员讲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旁听干部及群众一致表示,把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对当地破坏环境资源的现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通过此次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让老百姓直观学法懂法守法,将生态保护理念以能动司法的方式深入基层乡村、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