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本站域名由“yahyjcy.gov.cn”更改为“www.yasjcy.gov.cn/hy”,原域名“yahyjcy.gov.cn”不再使用。请您及时更新浏览器收藏夹或直接使用新域名访问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活动 - 重大检务公开

马显惠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案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048  

【关键词】

监检衔接   退回、引导补充调查  证据确实、充分

【要旨】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检工作衔接目前仍处于磨合阶段,在退回补充调查强制措施的衔接,以及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对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认识还未完全统一,处于相对滞后阶段。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严格审查案件,从办案理念、证据标准、退查强制措施衔接等方面充分发挥引导调查职能的主导作用,促进监检衔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依法有效打击破坏政治生态的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马显惠,男,汉族,专科文化,原四川中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农资集团农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尚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0年起,四川省隆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生集团)经营出现困难,公司董事长张伟为摆脱困境而商请四川省农资总公司收购隆生集团子公司龙庆公司100%股权(主要标的物为成都市金花镇的一块32.73亩工业用地及地面附属物)。经多次与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商谈,四川省农资总公司的收购报价始终未达到张伟预期价格。张伟知道被告人马显惠与时任四川省供销社主任刘国成的关系非常要好,便请马显惠找刘国成帮忙向四川省农资总公司“打招呼”提高价格收购龙庆公司。马显惠应张伟请托后,通过组织聚餐、聚会等方式撮合张伟与刘国成之间关系,并多次帮助张伟向刘国成说情,请求刘国成利用四川省供销社主任的职务行为帮助张伟顺利将龙庆公司股权转让给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后在刘国成的帮助下,省农资总公司于2014年7月以1亿元价格收购了龙庆公司100%股权。期间,在2013年4月和2014年7月,张伟为感谢马显惠的帮助,在隆生集团办公室内分两次送给马显惠人民币现金共计20万元,马显惠予以收受后用于了个人生活开支。

2018年11月,经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原龙庆公司所属的上述土地在2014年7月2日的市场价值仅为2798.77万元,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 8刑初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因刘国成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造成省供销社资产损失2100余万元。

行贿的犯罪事实:

1997年,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总公司(中农资总公司)主导下,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成都公司(中农资成都公司)、中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农化公司)、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简称川农资总公司)共同出资在成都注册成立了四川中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农化公司),由被告人马显惠担任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中农化公司和中农资成都公司从川农化公司退股后,中农化公司就中农资总公司曾汇入川农化公司的一笔500万元流动资金与川农化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约定于2001年3月前全部归还。2000年5月至2007年3月,川农化公司先后引进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新丰农药化工股份公司、深圳飞康公司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入股合伙经营,而上述500万元一直未归还。期间,马显惠经多方打听,认为该笔500万元资金可以不再归还,便想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控制公司,从而支配使用该500万元和公司存量资产。后在川农资总公司不愿转让股权的情况下,马显惠通过请时任四川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国成(主持工作)向川农资总公司“打招呼”的帮助下,成功收购了四川农资总公司在川农化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份。2007年6月,马显惠继续收购其他股东股权取得川农化公司全部股权。之后,被告人马显惠从2009年至2015年期间,分6次送给刘国成人民币现金共计100万元。

【指控与证明犯罪】

2018年11月7日,雅安市汉源县监察委员会对马显惠立案调查,并于同日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24日,雅安市汉源县监察委员会以马显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移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汉源人民检察院立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十日内作出逮捕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本案马显惠涉嫌利用影像力受贿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达确实、充分标准。但在行贿罪方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是否属于索贿100万元的事实未查清。目前证据显示行、受贿双方各执一词,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事实不清。二是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薄弱,不能锁定支撑主观故意的犯罪构成要件。现有证据不能清楚证明马显惠主观意图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刘国成帮助马显惠收购四川省农资总公司股权的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法情况。

针对需要进一步查证的问题,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与汉源县监委案审室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召开联席会议,监察机关就案件提出两条意见:一是目前证据已经清楚证明案件事实,无需继续再查;二是无相关法律依据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在看守所羁押被调查人,监察机关也无换押证等法律文书与检察机关的退查文书衔接。针对案件所存在的问题,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庚即与汉源县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为保障案件诉讼正常进行,看守所同意监察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换押文书,继续在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之后监检两家再次召开联席会议,经过对案情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双方就补查事项和退查衔接达成共识。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319日出具《换押证》、《补充调查决定书》和详细的《补充调查提纲》,将案件退回汉源县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在补充调查期间,承办检察官与监察机关调查人员时刻保持沟通联系,全面追踪了解调查进度和取证情况

经补充调查,汉源县监察委员会通过进一步审讯马显惠,询问刘国成,收集四川省供销社与原农资总公司的书证,清楚的证明了马显惠向刘国成事先通过金钱许诺的方式获取刘国成同意帮助,后经刘国成打招呼向四川省农资总公司施加压力后帮助马显惠获取公司股权。被索贿仅是马显惠个人与事实不符的辩解。

2019531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马显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向汉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9日,汉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汉源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判决:被告人马显惠犯利用影像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之间的衔接、退回补充调查等仅作出原则规定,后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进行了细化,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细节问题影响着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对案件的衔接,不仅对办案人员造成困惑,也使得案件衔接出现缝隙。此时,就需要检察机关发挥引导调查的主导作用,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前提下,讲政治、顾大局,通过多协调、多沟通、多探讨的方式来解决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就补充调查的事项向监察机关说明理由、调查方向、证明作用等,与监察机关达成共识,从而补好监检衔接漏缝、实现无缝衔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作出退回补充调查决定前,遇到双方意识不一致,衔接不畅的问题时,主动与监察机关沟通,帮助协调解决疑虑困惑。在退回补充调查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及时跟踪、指导,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补充调查不力、消极对待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办法,使双方理念契合、标准一致,办理出高质量的精品案件,达到了政法、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三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一百七十一条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长安网 四川长安网 人民网 新华网 正义网 法制网
COPYRIGHT © 2024 http://www.yasjcy.gov.cn/ ALLRIGHT RESERVED. 蜀ICP备14008228号-1
版权所有: 雅安市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汉源县江汉大道3段8号 技术支持: 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