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家民营企业和十名经营人员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参加此次公开听证。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家和经营者代表受邀旁听。
听证会上,检察官助理简要介绍了此次听证事项,宣布了听证会纪律,并向犯罪嫌疑单位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宣读了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本案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侦查机关对线索来源、事实认定、案件办理作出了说明。犯罪嫌疑单位代理人、犯罪嫌疑人结合案件事实和认罪悔罪等情况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和犯罪嫌疑单位代理人、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之后,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各方进行了询问,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审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得当,做到了公正司法;涉案民营企业和相关经营人员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系自首,也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系初犯,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不大,最终一致同意对涉案民营企业和经营人员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同时,听证员和受邀代表还在现场进行释法说理,批评教育,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证会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受邀单位代表对涉案民营企业和经营人员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的形式给予检察机关充分肯定,纷纷表示,召开听证会不仅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群众在参与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推动了检察机关司法公开透明,实现惩治犯罪和化解矛盾有机统一,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