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汉源县检察院依法全程监督销毁了一批专供出口、授权生产、走私的卷烟,该批卷烟价值共计56万余元。
这批卷烟系汉源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从陈某某处扣押。该院审查起诉后,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除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五年有期徒刑外,还将涉案的走私卷烟如“爱喜”(薄荷·超细免税韩版)“555”(弘博·亚太免税版),专供出口卷烟如“玉溪”(硬宽限量版·专供出口)“云烟”(大重九·专供出口),授权生产卷烟如“云烟”(软珍品授权版)“玉溪”(硬授权版)等共2077.7条予以没收。
销毁前,汉源县检察院干警会同烟草、法院刑执工作人员认真检查了每箱涉案卷烟的封条,确认封条完整、无损毁;并在开箱后,对卷烟的品牌、种类、数量等进行仔细核对,确定无误后予以签字;销毁时,紧盯运输全程,确保所有被销毁的卷烟全部进入发电公司车间销毁,杜绝外流现象发生。
此次监督卷烟销毁行动,是汉源县检察院继监督销毁毒品、赌博机具后,监督销毁的又一种涉案物品,不仅做到了全程、全时段、无死角监督,还有效防止了进入销毁程序的物品外流。同时,借助审查起诉、监督销毁,有力打击、震慑了非法经营烟草等犯罪,维护了烟草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