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启动以来,汉源县检察院自觉对标对表上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查纠整改各项要求,通过开展“三轮谈话”,落实“三个规定”,自查“三个事项”,有力有序推进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走深走实。
一、开展“三轮谈话”,激发查纠整改内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谈什么” “跟谁谈” “怎么谈”的问题,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工作格局,确保“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底,“关键多数”的层级责任延伸到边。二是做好政策宣讲。召开工作推进会,集中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丛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典型案例,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鼓励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成立谈心谈话工作组,制定谈话方案,印发3轮谈话通知,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有无揭发的问题线索、个人与岗位匹配程度、党组和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部门负责人与干警、支部书记与党员逐个面谈,实现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全覆盖”,持续宣传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截至目前,已完成三轮全覆盖谈心谈话167人次。
二、落实“三个规定”,传导查纠整改压力。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会、大部会、支部会,集中学习“三个规定”,阐释重要意义,端正认识顾虑,引导全院干警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规范记录。同时,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报告事项,全面消除“零报告”空白点。二是紧抓警示教育。召开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大会,深入细致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传达通报关于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集中签订了《严格执行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等164份,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三个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班子成员针对落实“三个规定”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切实解决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院领导、办案人员主动填报、补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19条。
三、自查“三个事项”,提升查纠整改效力。一是填报自查事项。编制并组织干警填报3轮《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人数124人次,填报率100%,共填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不到位” “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 “构罪即捕” “不担当、不亲民、不认真、不深入、不学习、不习惯、不思考”等问题事项172个。二是推进线索核查。把案件线索作为查纠整改的重点,采取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评查、走访相关部门和案件当事人、设立举报箱、开辟网上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等方式,扩大线索收集范围,深挖和掌握违纪违法线索。截至目前,收集各类问题线索61条,均分类建立台账。三是全面自查案件。重点围绕2018年以来办结的特定范围、捕后判处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自查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筛选拟评查案件500余件,对其中的重点案件交由核查专班进行二次甄别,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