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着力在维护信访安全稳定、开展积案清理、加快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应用和推行公开听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发展。2022年1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突出学习重点,深化“四史”教育,开展以“四个聚焦”为重点的学习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围绕“十个明确”专题学习,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有力统筹谋划,深度学习领会,特色理论宣讲,强化教育培训载体,畅通民生诉求,扎实开展为民办事,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理论自觉,提升了政治意识,强化了宗旨观念,激发了奋斗热情,明确了使命责任,满腔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增强使命担当,以持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依法”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依法办理涉恶案件4件41人,起诉涉恶犯罪1件11人。办理的”6.25”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首要分子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该集团其他10名成员分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及相应罚金。2021年9月,因扫黑除恶工作成绩突出,被中共雅安市委表彰为“雅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现有青年干警21名,平均年龄30岁,是一支能吃苦、勇拼搏、甘奉献的青年集体。近年来,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领导下,全体青年干警立足检察职能,树牢争先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充分发挥青年干警活力;依托汉源检察“五四四”文化体系,着力将青年干警打造成一支品德过硬、业务精良、廉洁自律、青春焕发的先进集体;时刻保持青年的刚健勇毅,以“五四青年节”为中心,扎实开展服务大局、履职办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平安汉源”“法治汉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