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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本网  点击量:8090  

      目录

 

公开时间:2022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5

附件1 25

附件2 28

第五部分 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决算表 30

三、支出决算表 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县委“1575”总体发展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1.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5282人,批捕9316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0385人,起诉155285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1317人,办理抢劫、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356

2.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4人,起诉4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6人,起诉5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2人,不起诉6人,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封存犯罪记录32册。擦亮阳光路上未检品牌,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9名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举办性侵 防欺凌 防毒品等法治专题授课10余次。协助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及酒店旅馆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预防犯罪堤防,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

3.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积极与公安机关做好协作配合,依法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228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97%。将精准量刑延伸到全部刑事案件,主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及采纳率,提出量刑建议234人,其中幅度型量刑建议14人,占比5.98%确定型量刑建议220人,占比94.02%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宣传引导,落地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切实把制度内容讲清楚、案件情况说明白、自愿签署做到位,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

4.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坚定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不批捕113,不起诉65,传递司法温情。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以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羁押替代性措施适用等制度措施为抓手,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3件,全部变更强制措施,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出庭公诉228件,适用普通程序办理32件,占比14.04%适用简易程序办理151件,占比66.22%适用速裁程序办理45件,占比19.74%持续优化-件比,着力解决退而不补” “程序空转等问题,退回补充侦查、延长起诉期限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66.7%160%使群众免于不必要的诉累

5.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679人,用实际行动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坚持检察长、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推动4起重复信访案件包案解决,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对轻微刑事案件组织开展调解9次,对民事申诉案件积极引导和促使当事人和解2件,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坚持以公开促和谐,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社会群众参与公开听证8次,现场答疑解惑、平息诉争、促进和谐深入开展八五普法 法律七进28名法律顾问、8名派驻行政单位检察官服务不同领域社会群众20000余人次,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立足检察建议刚性和精准监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常态化推进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7件,公安机关立案7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6.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纠正漏捕9,纠正漏捕后起诉8人,纠正漏诉17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16件、监外执行违法11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依法规范处置司法渎职侵权案件线索2

7.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查处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撤销监督申请1件,终结审查1,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提请抗诉1办理的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听证案例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优秀案例》。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件。

8.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加强行政审判违法监督办结案件5件,提出监督意见5件均已被法院采纳。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协同开展土地类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结行政执行违法监督案件6件,提出监督意见6件均已被法院采纳。牵头制定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通过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件。办理的罗某某申请行政撤销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秀组织单位

9.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立案6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终结审查1件,行政和解1件,提级管辖1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融入长江流域十年禁工作,向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有力推动渔业资源保护领域法治建设。积极开展违法占地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份,有效保护耕地资源。积极开展保护野生鸟类资源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有效推动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机构设置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0个。

纳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1404.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52.44元,下降15.2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部分办公、办案支出暂未支付。

图片1.png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9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片2.png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39万元,占85.91%;项目支出145.31万元,占14.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3.png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4.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2.44万元,下降15.24%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办公、办案支出暂未支付。

图片4.png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12万元,下降1.63%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办公、办案支出暂未支付。

图片5.png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71万元,主要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868.15万元,占84.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6万元,占8.01%卫生健康(类)支出36.42万元,占3.53%住房保障(类)支出44.49万元,占4.31%

图片6.png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65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其他检察支出暂未支付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12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完成预算70.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13万元,占8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占13.42%。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7.png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3万元,完成预算80.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减少 19.42万元,下降121.6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新购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1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县检察院、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四川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办案等用餐支出2.5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相较于2020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无外事接待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相较于2020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相较于2020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63万元,比2020增加17.01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办公办案支出2021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覆盖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21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能基本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从预算执行情况看,本单位三公经费没有超过上年支出数。从预算管理看,本单位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对预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汉源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科室9个。

(二)机构职能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人员概况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40名,其中:政法编制34名,工勤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2021年在职人员总数41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含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9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39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二)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7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6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预算并进行预算信息公开,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按时向财政局经办股室申报支付资金,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各项经费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二)专项预算管理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专项预算项

(三) 自评质量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质量效果良好。资金覆盖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21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能基本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本单位三公经费没有超过上年支出数。从预算管理看,本单位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按新《预算法》的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对预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预算并进行预算信息公开,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公开,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

(二)存在问题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完整。

(三)改进建议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决算公开表(已修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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