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汉源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涛主持,在家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其他院领导、检委会专委,中层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党组成员、列席人员结合学习情况,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作发言讨论。
会议指出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四川视察指导,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四川人民的深情厚爱、对四川发展的勉励肯定。全院上下要牢记关怀、不负重托、感恩奋进,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会议指出
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相继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会通过的五个决定分别对省、市、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市、县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了决策部署。全院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扛起新征程使命任务,一步一个脚印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付诸于行动,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要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聚焦主责主业,主动谋划对接,坚定不移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大局,努力推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落地见效,为加快建设“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会议要求
01 以新思想为引领,聚焦要求抓推进
要真正把讲政治与抓业务体现在检察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调研影响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法治“难点”、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法治“痛点”,自觉把讲政治落实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以新思想新理念引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真正把客观公正立场坚守在检察办案,正确处理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法律专业知识与朴素正义观的关系;深刻认识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以工匠精神和求极致的态度提高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契合度,以朴素正义观检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成败得失。要真正把双赢多赢共赢体现在检察履职,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其他政法部门建立互通监督机制,促进规范司法。
02 以新目标为引领,聚焦重点抓落实
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方位保障平安建设;深度参与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要紧扣高质量的发展目标,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围绕农村交通安全、农产品和食药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扎实开展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全面落实检察建议监督作用,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注重检察为民实事,注重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汉源转型发展的作用。
03 以新征程为引领,聚焦质效抓建设
要更加聚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升干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重点培育“红色传承 检心同行”党建品牌,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检察。要更加聚力加强班子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办案制度,主动上讲台、带头学业务,树牢责任担当“风向标”;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继续加大班子成员交流、年轻干部培养、青年干警轮岗力度;推行党支部书记兼任大部主任制度及“党小组+专项业务”特色工作,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更加聚力加强作风建设,狠抓顽疾整治、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干警守初心、明是非,知敬畏、守底线;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引导检察人员比学赶超,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