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百件优秀案件。我院办理的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民政局撤销李某芳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入选。
案件中当事人李某芳因案件已过诉讼时效,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不能通过诉讼手段得到维护,不仅影响贷款、子女教育等正常生活,婚姻关系也会受到严重冲击。我院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使命,跨省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依法监督县民政局撤销了冒名顶替取得的婚姻登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进一步维护县域婚姻登记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和司法合力,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就工作要求、线索移送、反馈、检察建议、反馈、日常联络、业务交流、协作、化解争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婚姻登记流程,妥善解决相关婚姻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认真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履行行政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民政、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类“存量”问题的解决,严防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增量”行为发生,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推进汉源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