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建立巡查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严格纪律管理,深化作风督查,强化执纪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自身监督,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
该制度对巡查方式、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巡查安排等做了具体规定。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问卷调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的方法,采取综合巡查、专项巡查、跟踪巡查、随机巡查等方式进行,着眼于防患未然;巡查内容包括班子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党纪政纪,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以及全体检察人员遵守检容风纪,办案安全防范,车辆使用管理,接待群众来访,执行、遵守检察纪律、工作纪律、考勤纪律及其相关禁令等情况;巡查工作由纪检组牵头,政治处协助,各支部纪检委员和检务督察员参加,每个月开展一至二次巡查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巡查及处理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巡查机制的建立促进了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执法公信力,维护了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