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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乡、村、组预防联络员制度全力服务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4-07-10  来源:本站  点击量:1735  

 

积极探索乡、村、组预防联络员制度

全力服务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

 

7月9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在清溪镇举行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罗国强、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杨金彧、韩华健、清溪镇主要班子成员和村组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启动仪式上,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树林向5名预防联络员颁发了聘书,并从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义、目的、职务犯罪的概念、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几个方面作了讲话。清溪镇镇长叶峰随后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灾后重建中坚守廉洁底线。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杨金彧就服务灾后重建、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廉洁重建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县委副书记罗国强最后从注重实效、担好主责、关口前移等几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务必以农村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工作机制为契机,加强配合,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重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汉源县检察院建立农村灾后重建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组预防联络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能有效预防在重大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为灾后重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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