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创建节约型机关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汉源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全院干警从厉行节约入手,制定四项工作措施,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一是节约用水用电。该院要求全体干警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的良好习惯,加强对用水、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改造,要求“人走灯灭”,科学使用空调,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和“长流水”等空耗现象,要求每一位干警把厉行节约变成自觉行为,努力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局面。
二是节约办公用品和纸材消耗。严格执行办公用纸、办公耗材统一采购制度;爱护所有办公用品,对非易耗办公用品正确使用,减少消耗;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办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避免因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的损耗。提倡双面印制;在确保保密安全的前提下,能用电子文本的,不用纸质文本,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
三是节约粮食。在院食堂内的墙上贴上“惜粮节粮,从我做起”的标语,每个餐桌上摆放“珍惜粮食”提示牌,打菜处提示按需取菜,倡导“光盘行动”,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四是严格警车管理使用。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实行车辆定点维修保养。严格控制燃油支出,每月对车辆燃油使用情况进行公布。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制度,各部门使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能合并用车的必须合并派车,最大限度的减少出车次数。车辆使用后无特殊情况必须停放在院车库。严格落实责任制,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通过系列措施的落实,目前,全院人人节俭、事事节俭的氛围初步形成,干警忧患意识、节约意识明显增强,为提升效能建设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