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了解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情况,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执法执勤用车安全,汉源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五项有效措施规范车辆管理,确保执法执勤用车安全。
一是制定完善《汉源县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对所有执法执勤用车试行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审批、出行、回院停放、禁止公车私用等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出车行为,既保证一线办案又兼顾其他部门,有效整合车辆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
二是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对违反车辆管理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追究车辆驾驶员、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的责任,增强责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车辆安全。
三是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高检院《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以及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并及时通报检察系统内部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实例,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安全行使。
四是对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情况进行清理,确保用车安全。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报废,同时制定计划增购新的车辆。既减少了不必要的车辆运行费,又预备了车辆购置指标,为下阶段购置更新车辆准备了条件,确保了执法执勤用车安全。
五是将车辆管理工作作为检务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组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车辆派遣、使用登记、停放地点、节假日封存管理进行随机抽查,有效促进了车辆管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