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树林带领反贪、反渎、法警队的分管副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就我院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安全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通过对办案工作区的实地查看和对今年以来所办案件的梳理检查,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前期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点,并指出了现有办案设备落后、办案工作区功能布置不合理、司法警察履职指挥权责不明、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兰树林检察长从思想认识、责任心和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办案人员要务必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办案安全。
二是明确办案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法警队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和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责任,完善办案守护、巡查、备勤、交接班等制度,对每个案件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提高办案安全防范能力,把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严防死守,确保办案安全、确保“零事故”。
三是完善办案工作区的功能配置,提升科技含量。要严格落实高检院对办案工作区的相关规定,以适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需要为出发点,立足长远,科学设置,对办案工作区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新换代,通过提升工作区的科技含量,有效服务办案工作。
四是进一步明确侦查指挥体系,确保案件运转顺畅。在常规办案过程中,司法警察服从办案侦查人员的指挥开展工作。在突发情况下,司法警察根据职能自觉采取果断措施,认真履职尽责,有效控制事态,确保办案安全。
通过此次现场办公会,真正找到了问题、明晰了责任、完善了制度,对确保办案安全,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