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三个不放松”,有效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一是不放松学习教育,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精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学习效果;二是不放松对班子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实效;三是不放松建章立制工作的推进,结合检察机关当前实际和需要,进一步确定各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对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参与社会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五大方面的制度共100余条进行废、改、立, 并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的规章制度24项作为附件,编印成册,下发本院各部门,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