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汉源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1)抓教育培训,提高用法治思维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水平。组织参加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县委十三届83次常委会、“黎洲讲堂”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讲座,参加省政法委开展的“政法大讲堂”6期、县委组织部开展的“黎州大讲堂”7期,组织法律培训、轮流讲学、公文写作等各类专业讲座20余次,实现了院内干警普遍轮训的目标。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专题学习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全文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2)加强宣传宣讲,普及法律知识。以“三为汉源·爱家树风”大宣讲活动为平台,开展“三为汉源、爱家树风”活动,为创造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定的司法保障。检察长兰树林分别在全院、联系乡清溪镇进行宣讲,宣讲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累计宣传2场。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活动,我院15名法制副校长分别到10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堂20课时,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5000余人次。在汉源电视台创办“平安汉源”、“法治汉源”栏目,提供每周播出法治节目2期,分别为三名村干部因贪污走入“高墙”和诈骗医保基金,国法不容,进一步宣讲普及法律知识。
(3)抓制度建设,用铁的纪律规范公正司法。大力开展“检务公开”活动,以公开促公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接访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执法办案中,从规范办案流程、严肃办案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要求干警必须规范文明执法,清正廉洁办案,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今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
(4)主动开门纳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反馈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官方网站、微信、QQ等多种形式,向有业务联系的县级部门、联系乡镇、村组、学校等“背靠背”征求意见;以“两会”召开为契机,分派工作人员到县人代会六个代表团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乡镇、村组、社区、基层派出所召开了5次“坝坝会”,与基层干部、群众零距离接触,收集意见建议150条,经过归纳梳理为“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