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高检、省院和市院的部署并结合汉源县院工作实际,经党组决定从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我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积极动员部署。1月23日,汉源县院召开全员大会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全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白新组织学习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省院邓川检察长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干警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在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敢于自我揭短,认真查找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切实整改,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
二、成立领导小组、夯实基础。专项整治工作伊始我院赓即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案管办, 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实化工作要求,详定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方案细化实化了各阶段的具体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要求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内外互动等多种方式查问题、剖原因、出举措、求长效。重点围绕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未成人检察、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司法警察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诉讼监督不规范、不及时,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案件的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责任追究不落实,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泄露案情或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十个方面的问题。汉源县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步骤、有重点地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制度建设,逐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