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全力维护汉源社会和谐稳定,防止脱漏管和再犯罪问题的发生,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近期,汉源县院会同汉源县司法局对本县社区矫正人员数量较多的片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检察干警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介绍,认真翻阅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资料。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重点检查:一、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教育情况;二、是否依法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程序;三、是否按规定及时组织社区矫正宣告、确定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四、是否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情况;五、是否依法办理外出请假和执行地变更审批手续;六、是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的禁止令;七、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教育矫正活动等。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司法所基本做到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管理措施到位,工作效果明显。矫正刑罚执行意识有所增强,从矫正对象接收到期满解除的整个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社区矫正质量有所提高。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人员不负责,档案不够规范完整,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不到位等。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