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由案管办牵头会同纪检、办公室在8月顺利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为基准,核查了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我院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部门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中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情况。通过部门自查与纪检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8件9人进行了逐一重点核实。此次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清查涉案物品241件,均按照规定分类定点登记存放,涉案款项555841元,均存入县财政专户,无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情况。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院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责任心和执法水平,,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