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第一批3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的特赦全过程进行了同步监督。
为保障特赦罪犯的合法权益,我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高度重视此次特赦工作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科室领导多次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保障了特赦工作的依法、有效进行。
在特赦工作中,我院把握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同步监督、效果与效率相结合四大原则,重点审查被报请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定特赦条件,深刻考虑了每起案件特赦后的社会效果,并制作了书面检察意见,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特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院正积极准备第二批特赦罪犯的法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