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院案管办充分履职,加大受案审查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执法活动初始环节工作,日前,该院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成功受理了首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职权自行发现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这是自统一业务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民行依职权监督案件。
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一般情况下是当事人申请由控申科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照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对于民行部门依职权发现的监督案件的受理工作在该院还是首例。汉源县院案管办收到民行部门移送的依职权监督案件后,庚即组织干警再次认真学习高检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并严格对案件进行受理审查后,遂根据《诉讼监督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同时在该院技术部门密切配合下,又成功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完成了对该案的录入受理工作,并及时将该案分配给本院民行部门的承办人。
汉源县院案管办在受理案件工作中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充分发挥了“过滤器”作用,筑牢了案件办理的第一道“防火墙”,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