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的力度,汉源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月22日,汉源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为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平安汉源,与公安机关一起,就如何联合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门召开了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佳栋、司朝,县公安局副局长胡炜以及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马乾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毅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通报了公安机关近期办理的“盗抢骗”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了“盗抢骗”案件高发的原因,研究了打击对策,并对个别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深入沟通。
在会上,刘佳栋同志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对 “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认识。此类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平安汉源的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心,务必高度重视,重拳出击。二是注重配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一定要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检察机关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对此类案件应“快捕快诉”,共同形成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三是处理好配合与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全力配合的同时,不放松对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应形成常态化的防范打击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刘佳栋同志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一是对于已提起公诉的“盗抢骗”案件,检察机关要与法院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准确有效打击犯罪;二是对于正在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官要与公安办案人员加强沟通衔接,确保每个提起公诉案件犯罪事实都清楚、证据都确实充分,确保诉得出,判得了;三是对于尚在侦查阶段的案件,启动“提前介入”程序,由刑检部门的检察官逐一对应个案,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为“快捕快诉”打下坚实基础。
双方经过沟通交流,增进了了解,明确了目标,达成了共识,为开展好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提高打击合力,创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