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划分为“三类人员”,责任、权力发生了新的变化,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根据各级纪委、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新情况,制定了6个制度、1个管理办法、1个建立廉政档案的举措,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检察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制定的6个制度是:《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试行)》、《汉源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试行)》、《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约谈制度(试行)》、《汉源县人民检察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试行)》、《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年审制度(试行)》。
制定的1个办法是:《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的1个举措是: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内装责任书、承诺书、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其它涉及违规违纪形成的纪检监察资料,实现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规范化、实效化、长效化,奠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依据,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效。
汉源检察院6个制度1个办法的制定和纪检监察采取的又一举措,实现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有效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检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党内监督和廉政防控监督,促使干警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廉洁办案,不闯红线,不越底线,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