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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检察院建议移送的一起破坏生态资源案获得有罪判决

发布时间:2017-07-21  来源:本站  点击量:1123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和“两个专项活动”的开展,今年上半年,汉源县检察院创新开展向行政执法机关派驻检察官活动,让双方进行对口联系。前段时间,汉源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向县林业局建议移送一起涉嫌盗伐林木犯罪案件。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情况下,使用斧头、绳子等工具砍伐松树,使用轻卡车将砍伐的30件原木拉回家中,准备用于修缮房屋。后被汉源县林业局查获,但未立案。汉源县检察院在获知该情况后,立即向该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要求及时移送森林公安局。目前,该案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当前社会上对于涉及环境问题的反响十分强烈,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整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作为司法机关应严格执行刑法,准确的适用刑罚,对严重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发挥刑罚应有的惩罚、威慑功能作用,使潜在的犯罪行为人不敢犯或不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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