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主办,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协办的成昆铁路四川段“路地合作”协作会在汉源县桂圆酒店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全国人大代表、汉源县永利乡古路村支部书记骆云莲,四川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陈晓玲,成都铁路局政法办副主任贾勇,汉源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朝彬,成昆铁路四川段沿线铁路检察院、铁路公安处,以及成都、眉山、乐山、雅安、凉山州、攀枝花检察系统、公安系统的相关领导。会议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王小兰主持。
“路地合作”模式是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在汉源首创的工作机制,该机制旨在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铁路单位打击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协作配合力度,通过深度融合铁路、地方资源,在协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调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方面,形成合力,维护铁路沿线及周边社会和谐稳定。该模式自建立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成昆铁路(四川段)进行推广。此次会议会签并实行的《关于加强“路地合作”打击和防控成昆线(四川段)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试行)》,就是在汉源县院创立“路地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站位更高、合作更广泛、内容更全面的机制文件,该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管辖范围及不属自己管辖范围案件的紧急处置、案件移交、争议解决等问题。二是就案件协作配合,包括证据收集、羁押、提讯等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三是增加了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防控联动的方式办法,同时还创造性的加入了针对铁路沿线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提起公益诉讼的条款。四是建立联席会商机制,规定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并在成都铁路检察院设立路地合作联络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
会上,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公安局、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检察院等单位介绍了工作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从自身职能出发,就如何推动“路地合作”模式作了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骆云莲对此次会议的召开给予高度肯定,并对铁路沿线各执法机关为打击铁路沿线犯罪活动作出的努力表示了感谢。骆代表进一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希望与会各方加强协作沟通,共同努力取得成效;二是坚持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将“路地合作”模式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是希望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多倾听基层声音,多关心基层发展,帮助基层提高能力水平。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最后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开展“路地合作”的重大意义。“路地合作”是适应交通大格局的必然要求,是应对违法犯罪痼疾顽症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精细化的社会治理需求,各执法机关需要以联动融合理念为引领,注重力量统筹、资源共享,注重地区协作、条块互补,采取精细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面管控。二是共同肩负起“路地合作”《意见》的落地落实责任。检察机关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头严格执行《意见》规定,主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要相互补位、互促互助,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案件协作上发挥路地“一盘棋”的整体功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各成员单位都要切实增强宣传合力,持续扩大“路地合作”治理模式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社会治理职能。要按照《意见》形成的四项机制,结合深入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的要求,预防与惩治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聚焦铁路沿线治安突出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