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为了提升公诉人素质,助推公诉人成长,更好地适应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荥经、石棉、汉源三地公诉人到汉源旁听汉源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贩卖毒品案的庭审理并进行评议。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树林,雅安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吴涛以及4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参加了此次听庭评议。
庭审中,汉源县院检察官对出示的各组证据仔细分析, 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关键证据及相关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并申请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出庭,增强了证据的说服力和证明力,有力证明了被告人王某某贩卖冰毒的事实。法庭辩论中用事实和证据有理有据反驳被告人关于被逼迫贩卖毒品和否认购买100克冰毒用以贩卖的辩解,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会人员就该案出庭检察官庭前准备、庭审表现等进行了评议,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吴涛处长对庭审情况表示满意,对讯问、举证、争议事实答辩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希望汉源县院能将听庭评议活动常态化,同时也要走出去学习其他院的先进经验共同提高。
兰树林检察长肯定了检察官的庭审表现,并对公诉人出庭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庭审较之以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求更高了,公诉干警要主动适应;二是对于庭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高度重视,在刑检部门召开的会议上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做到整体提高;三是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