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报告全院大会,开展现场质询、询问、测评,效果明显。
会前准备充分。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大会前,院纪检组转发了县纪委印发《汉源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照文件规定“县级部门党组成员,直属机构负责人,机关股室负责人向部门纪检组述责述廉”的要求,确定了18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向院纪检组述责述廉的对象,并通知到位,明确报送述责述廉报告的时间、内容,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岗位职责、切合实际,少说空话套话,严禁抄袭或者与上年度一样,对自己负责。在召开大会前向全院干警公开了18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温馨提示,督促指导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确定了3名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询问、测评,确定了本院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党组织纪律检察委员、群众代表等15名同志组成质询、询问、测评组。院纪检组制作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民主监督测评表》《会议议程及主持词》,并对大会座次进行精心安排,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会中气氛严肃。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新常态下,老规矩赋予新内容,3名大会述责述廉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如实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行权履职情况,查找问题准,整改措施有力,带头接受监督,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每名述责述廉报告后,接受质询、询问,现场进行回答,3名大会述责述廉同志回答问题认真,把握要点、思维敏捷、条理清楚,与会15名测评组同志统一对3名大会述责述廉报告同志进行现场测评投票,测评投票结果现场进行公开,全过程气氛严肃紧张,又不失团结和谐。
取得效果明显。通过本次大会述责述廉,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 “一岗双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更新观念、转变思维,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