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监管场所安全工作,汉源县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力度,确保看守所安定有序。
一是坚持每周所务会制度、定期联席会制度。驻所检察室坚持每周参与看守所所务会议,与看守所、武警中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监所安全形势,并就监管安全存在的隐患即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坚持每周与二名在押人员谈话,注重教育疏导。驻所检察人员配合县看守所管教民警加强对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有重大风险人员进行重点关注,打通心结,确保在押人员思想和情绪不发生大的波动,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帮助感化未成年在押人员。一方面,用心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耐心向未成年在押人员讲解法律常识,引导他们认识犯罪的危害及后果,重树健康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另一方面,关注未成年在押人员生理、心理健康,对有心理障碍的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自我调节能力。
四是坚持巡视,加强对看守所医疗卫生情况的检察监督。一方面,督促看守所值班医生对在押人员每日进行巡诊检查,对监区内患有发热、高血压等疾病的在押人员采取跟踪治疗措施,并作好病情登记,同时,要求看守所医务室准备充足的急救药品,保证在押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另一方面,督促看守所加强监室卫生消毒,及时清理监室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保障监管场所卫生防疫安全。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督促看守所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餐具交叉感染;严格执行食材卫生制度,确保加工卫生、食用安全,并按规定留样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