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工作安排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2月1日下午,汉源县检察院召开机关党总支 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总支书记李炳军同志主持,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并邀请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列席。
会上,李炳军同志首先报告2017年度党建工作及2016年度班子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的整改情况,通报2017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并代表机关党总支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征求与会人员对机关党总支班子的意见建议。随后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机关党总支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会议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分别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发言中,每位参会班子成员报告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提出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学习和岗位实际,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对党忠诚、担当作为、纠正“四风”问题、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自我批评,从主观方面深刻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其他参会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的意见建议。每位同志自我剖析深刻、襟怀坦白,对问题不遮遮掩掩、不泛泛而谈,相互批评务实、中肯,整改措施明确,交流发言气氛热烈,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气氛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等党纪党规。
最后,李炳军同志表示,要以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补齐短板,起好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总支班子组织建设,更好推动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对今后的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精心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评议,党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每名党员要联系自身实际,查摆突出问题,写出发言提纲,确保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认真将此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三是各党支部要及时制定支部2018年工作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以学习贯彻的新成效来推动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