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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树林检察长检查指导清溪镇防汛减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20  来源:本站  点击量:1060  

近期,汉源县频繁持续强降雨,导致清溪镇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升高,防汛减灾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防汛减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7月17日,汉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树林在市检察院参加完会议后,庚即率驻村工作队、派驻第一书记、院办公室负责同志连夜赶赴清溪镇察看灾情,检查指导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临近傍晚,兰树林检察长一行抵达清溪镇,在清溪镇党委书记杨吉华的带领下冒雨前往受灾较严重的同明村,实地察看河道、山体等重点区域灾害警示情况,详细了解了清溪镇防汛减灾工作部署、预案、措施以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听取汇报后,兰树林检察长指出,清溪镇党委政府虽然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未出现较大的险情,但今年入夏以来,汉源雨情严重,防汛减灾、地质灾害工作形势严峻、不容乐观,绝不允许出现任何纰漏。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兰树林检察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清溪镇镇村组三级干部要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真正把防汛减灾、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要全面排查隐患。针对防汛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建立清单,落实措施,安排专人,限期消除。要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不仅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确保参与防汛减灾工作的人员的生命安全;三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对道路、学校、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特别是河道、山体等具有隐患的点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早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倾向。要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确保隐患点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确保群众了解并且掌握地质灾害的避险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四要加强值班值守。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三分之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把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妥善处置,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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