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联系乡镇察看灾情、排查险情、组织避险,指导开展应急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8月2日,汉源县检察院派驻同心村第一书记冯天一带队到清溪镇督导汛期工作。
督导组一行重点督查了清溪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的具体举措,检查了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和值班值守情况,实地查看了山洪灾害易发区情况。
深入察看后,督导组要求:一是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疏导和撤离群众,确保安全度汛;二是要严格落实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加强灾害点隐患排查监测工作,确保排查监测全覆盖、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