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比重在雅安市各区县中处于前列,呈现出人员数量多、年龄跨度大、犯罪种类复杂等特点。近年来,汉源县检察院加强刑事执行工作的检察监督,加大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力度,通过设立社区矫正派驻检察室,采取集中学习、集体谈话、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措施,使得大批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为营建友爱、融洽相处的和谐社会氛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大美汉源 区域中心”贡献检察力量。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队伍薄弱、矫正管理成效不明显、社会参与意识不强、部门间衔接不利等问题,为更加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现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要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主要靠政府,矫正主要靠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同和支持,不断强化全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意识,摒弃对矫正人员的偏见和歧视,在增加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归属感和社会凝聚力的同时,遏制违法犯罪的再次发生。要招录、聘请具有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的专家和人才,成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兼职从事或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要加强人社、就业、民政、税务等部门的参与力度,明确矫正人员就业创业、社保医疗、税收优惠等规定的扶持和支持,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目前,全县各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大量的乡镇工作事务,工作力量薄弱,人员设置不合理,导致矫正活动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要增加相应的司法编制,保证工作力量。同时,招聘具有管理教育能力和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矫正是要对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改造和重塑,这就需要改变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依靠法律政策和口号的矫正教育方法。要加强对社区矫正队伍和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强化矫正工作能力与水平。
三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社区矫正并不只是检察机关、司法部门、社区内部的事,事关整个社会平安稳定建设,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报刊杂志、电视专题、知识讲座、短信彩信等形式,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促进社区矫正深入人心。要充分应用新媒体平台,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互联网+社区矫正”行动。要深化“法律七进” “法律顾问”等活动,利用广场、公园、农贸和赶集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要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其罪名,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常见犯罪法律知识,扩大犯罪认知度,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从而规范、约束的自己行为。
四是加强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对交付执行、收监执行等规定进行细化明确,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无缝衔接,形成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管定位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机制,在技术上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提供支持。要提高执法威信和威慑力,针对社区服刑重点人员,选派政法干警对其进行一对一的监管教育工作,对不服从监管、脱管、漏管、不参加集中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处罚达成一致意见,使服刑人员真正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形成不敢犯、不想犯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遏制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