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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检察同堂学习共同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能力

发布时间:2018-10-26  来源:本站  点击量:2044  

10月19上午,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刑事检察部全体干警和汉源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和办案干警二十余人,齐聚汉源县检察院视频会议室,一起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

此次共同学习,是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向四川省委第三次反馈会精神,以高检院视频培训为契机,向县扫黑办请示安排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及扫黑除恶一线办案民警,到检察院同步参加培训,以切实提高公安、检察干警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能力的新举措。

本次培训主题为黑恶犯罪案件的证据把握、司法认定及出庭要点,培训中主讲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宝刚同志活用案例,系统阐述了黑恶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证据收集固定和采信方法。

本次共同参与培训,对我县公检办案人员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取证不规范、执法尺度不统一来说,无疑是及时雨,给出了行之有效的具体解决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公安、检察干警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水平,统一了证据收集和认定标准,提高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水平。

公安、检察参会同志表示,将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活学活用,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办案实效,争取在查处大要案和“保护伞”上有所突破,为汉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应有的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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