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狠抓机关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以绩效考评为指挥棒,以特色创新为驱动力,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前进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雅安检察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一院一品”“一部一品”创新工作,先后涌现出“路地合作”打击铁路沿线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等一批叫得出、打得响的极具雅安特色的检察品牌,6项工作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创新项目认可。
一年来,省检察院先后8次在雅安召开全省性工作推进会,并将2项试点工作交雅安实施,市检察院先后10次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雅安检察工作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扭转。
一年来,市检察院派驻雅安监狱检察室与监狱监控联网工作实现专用标准机房、专用现代化监控中心、专用智能分析预警系统等 “五个全省第一”,成为全省标杆,成功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石棉县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市检察院、雨城、名山区检察院及汉源、荥经、宝兴县检察院分获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科技强检和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宝兴、汉源县检察院成功创建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有21个集体、5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8起案件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表彰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
一年来,市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首次实现在全省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取得基础分和加分全部满分,获得一等奖,成功进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
2017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具体情况。
一、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定位,着力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
(一)倾力服务脱贫攻坚。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职务犯罪6件9人。积极探索推进在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新路径,联合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出台《关于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全市检察机关共对49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5.6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8.5%和29.3%,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市检察院积极协调解决荥经县大田坝乡同乐村饮用水安全、产业发展等实际困难,采取结对帮扶、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等多种形式精准扶贫。名山区检察院与区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检察之声》199期,通过“村村通”广播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
(二)全力护航生态建设。制定服务保障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捕27人,同比上升22.7%;起诉105人,同比下降28.6%;立案查办职务犯罪6件8人,依法监督丁某某等5人在汉源湖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在全省率先建立办理和预防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结合实际打造特色生态检察品牌。宝兴县检察院建立生态资源保护科普教育、法制教育、补植复绿“三大基地”,雨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135+N”生态资源检察模式,荥经县检察院联合林业、公安部门建立打击涉林犯罪与生态资源修复“两结合”工作机制,天全县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宣传机制,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H5等新媒体方式开展预防宣传。石棉县检察院选派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检察官深入民族地区进行法治宣讲,有效提高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三)全面保障产业发展。市检察院制定服务与保障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各基层检察院深入灾后重建聚居点宣讲《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立足检察职能保障经济发展和村民自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案件。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做好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将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招投标的企业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家单位、2名个人,建议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有效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名山区检察院围绕“蒙顶山茶”区域品牌保护,组建“茶产业与环境资源检察部”,专门履行茶产业与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监督职责,有效服务茶旅融合发展。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理念,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27件845人,同比分别下降21%和24.6%;起诉1118件1603人,件数同比上升5.2%。坚决严厉打击放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黄赌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民生的犯罪,批捕674人,同比上升1.2%;起诉1124人,同比下降2.3%。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方式,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坚持少捕、慎诉原则,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38人,同比分别下降13.6%和11.6%。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59人、开展社会调查63人次。完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介入工作机制,狠抓命案办理质量。汉源县检察院牵头出台加强“路地合作”打击铁路沿线违法犯罪意见,在成昆铁路(四川段)全面推广。积极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控告申诉举报339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7件,立案复查不服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2件。
(二)强化职务犯罪惩治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立案查办职务犯罪62件76人,同比分别上升3.3%和11.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1人、渎职侵权犯罪15人,同比分别上升8.9%和25%;大案58件、要案7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40%。成功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成都航空公司原副总经理罗某等人贪贿窝串案,立案11件11人。组织开展小专项办案行动,立案查办 “村霸”职务犯罪2件4人、涉灾职务犯罪5件8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8件11人、行贿犯罪3件4人。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0场,受教育干部群众4700余人。向市委专题报告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发送预防检察建议27件。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利用邮政专用渠道和平台开展预防宣传。积极服务村级换届选举,依法纠正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预选中被登记为选民等情形3件。
(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秩序。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纠正不当立案18件,同比分别上升30%和50%;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7件,同比上升19.6%;追捕28人、追诉124人,同比分别上升64.7%和33.3%。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件,同比上升32%。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上升62.5%,法院已改判10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7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减刑假释不当90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成效明显。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件,提请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15件、执行活动监督20件,支持、督促起诉12件。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19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土地出让金538.6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4.5万元。
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水平
(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支持和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职能、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质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全市140名员额检察官、184名检察辅助人员、47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员额检察官统一调整到一线部门办案,检察长带头办案26件。健全检察人员考核体系,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落实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完善基层院检察长考核制度,切实增强各类人员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规范检察委员会权力运行,修改检察委员会审议范围和程序,完善办案权限和责任,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基层院探索开展机构精简整合、人员优化配置的“大部制”改革,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共受理案件2199件,对办案期限超期预警提示1500余次,监管涉案款物2000余万元、1400余件,办理辩护和代理预约448件、律师申请异地阅卷60余次。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或批准(决定)逮捕后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撤回起诉案件等进行评查。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依法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完成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现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拟撤销、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54件次。
(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或通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办理和预防生态资源类犯罪、规范司法行为、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及芦山、汉源、石棉等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征求人大代表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意见建议。承办全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54件、程序性信息2288件、法律文书1320件。借力全省首家“检媒融合协作中心”开展普法宣传视频微直播,点击观看量超10万次。
四、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追赶全省检察机关先进
(一)认清形势反思差距,思想观念明显转变。深入基层调研,全面掌握雅安检察现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两级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140余人分批次外出学习先进工作经验。积极邀请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检察业务专家到雅安交流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打造检察工作的“雅安样板”。开展“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看清差距、找准定位、明确目标,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强化目标引领,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进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坚定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式发展道路,突出比较优势、差别优势,检察人员攻坚克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有效增强。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团队运行高效有序。创设检察长碰头会、检务工作例会,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建立院领导“AB角”工作补位机制,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团队高效运转。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分工不分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作上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健全市检察院领导、部门联系基层院制度,强化对基层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形成上下两级院集中统筹、总体推进的“一盘棋”格局。
(三)加强检容风纪建设,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建立和完善工作纪律、机关考勤、决策和事务督查、请销假等84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强化检务督查,推行全员着装上班制度,提升检察形象。开展专项督查27次、函询2次、诫勉谈话1次、提醒谈话7次,给予警告处分1人。鲜明工作导向、用人导向,创设机关干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领导和干警有平台,充分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全市检察人员纪律作风焕然一新,精气神韵更加充足,检察人员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强化素质能力培养,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制定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干警交流锻炼暂行办法以及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选派16名干警上挂下派交流锻炼。提拔7名年轻同志担任中层干部,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举办 “雅安政法·文化大讲堂——检察夜校”9期,邀请法律专家、办案能手现场授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137场3343人次,举行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竞赛、检察理论调研竞赛、公诉人律师辩论赛等,对庭审进行听庭评议,检察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战对抗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专家人才”潘华燚、“四川省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杨金彧等一批先进典型。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攻坚突破、拼搏争先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执行力还需进一步强化,工作节奏需要加快、工作效率需要提高;三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不足,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基层检察院和部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攻坚求突破,拼博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及全市检察机关“1223”发展思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发展振兴,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抓牢意识形态工作,深化“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
二、围绕中心强保障,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找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雅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绿色发展振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作出积极努力。
三、统筹推进抓落实,确保改革全面落地见效。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线索移送、案件接收等办案衔接机制,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确保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不因转隶而减弱。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整合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健全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加强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主动作为重实效,推动事业不断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一院一品”“一部一品”创新工作,积极开展“争荣誉、争名次,创品牌、创业绩”活动,市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各基层院进入全省、全市先进行列,倾力打造“雅安模式”和“雅安品牌”,提升雅安检察机关在全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具体部署,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专项活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建设。
五、抓牢班子带队伍,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班长带头作表率,班子讲团结,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保障班子决策的科学性。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管队伍、严优相济,不断提升队伍科学管理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检察人员素能培训力度,有效提升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实施全方位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实现对单位、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工作导向、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六、夯实基础谋发展,强化检务保障科技水平。探索构建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加快检察服务大厅、检察文化建设步伐。不断深化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打造符合雅安实际的“智慧检务”,建立健全科学的机关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引进智能化管理系统,全力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院建设工作,积极争创模范、先进检察院,推进基层整体水平提档升级。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国家司法救助: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人民检察院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3.刑事庭审实质化:指案件事实及被告人的罪责只能在庭审过程中认定和解决。一是审判应当是刑事诉讼的中心阶段,被告人的罪与罚只能在审判而不是在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任何阶段;二是被告人的“命运”决定在庭审环节,即举证、质证在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在法庭,开展辩护在法庭,判决裁定形成于法庭。
4.“1223”发展思路:一个目标(保持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进入市委绩效考核第一方阵)、两争两创(争荣誉、争名次,创品牌、创业绩)、三个抓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实施全方位目标绩效考核、市县区两级院全面开展机关管理“三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