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新闻发布 点击量:1644
为实现办案活动的电子化、高效化,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和市院的具体要求,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在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与技术科紧密配合,克服重重困难,自2015年7月1日起针对公诉案件全面制作运用电子卷宗系统,为公诉部门运用电子卷宗系统进行案件办理、律师阅卷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方式。截至7月21日,我院共受理一审公诉案件6件,扫描卷宗12册,共计1800余页。
一、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电子卷宗系统相关工作
院领导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系统工作。根据电子卷宗系统硬件配置和相关要求,提前谋划,迅速及时地安排并完成了硬件设施的采购工作和网络线路改造等问题,为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打下了基础。
二、积极协调,完成统一业务系统后台配置和电子卷宗系统安装
硬件设施采购到位后,针对电子卷宗的具体操作和配置要求,与技术部门积极协调,对案件受理员的后台权限进行了重新配置,并完成了电子卷宗系统的安装工作,为电子卷宗系统顺利运行做好了最后的准备。
三、充分运用试用版本反复操练,做到零失误
培训结束后,为了保证培训成果能够及时掌握,并熟练运用,及时组织人员安装统一业务系统测试版,在完成相关配置工作后,运用相关案例进行电子卷宗系统的制作,并着重对卷宗扫描,查找漏页,重复页、空白页、编目录和上传等工作进行了多次重复练习,力争做到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零失误。
四、与公诉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优化电子卷宗的制作
电子卷宗系统经过20多天的上线运行,针对公诉部门提出的侦查部门移送案件卷宗目录证据分类过于分散,若电子卷宗制作按照目录制作,不便于对证据的分析和运用,我院案管办根据办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电子卷宗制作要求的前提下,对制作过程进行了总结和改进,目前,所受理的案件,公诉部门均运用电子卷宗系统要求进行证据分析,并生成电子卷宗版的案件审查报告,顺利完成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我院将及时总结相关经验材料,一是严把案件入口关,就侦查机关移送的卷宗方式及规范性做进一步要求;二是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使电子卷宗制作及运用做到有章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