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本站域名由“smxrmjcy.gov.cn”更改为“www.yasjcy.gov.cn/sm”,原域名“smxrmjcy.gov.cn”不再使用。请您及时更新浏览器收藏夹或直接使用新域名访问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务指南 - 办事指南

刑事申诉须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控申处  点击量:6208  

(一)刑事申诉案件受理范围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七日内提出的;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且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或者复查终结的申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

4、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且省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或者复查终结的申诉,但对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除外。

(二)请您根据上述不同层级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范围进行申诉。

(三)请提供相关申诉状和法律文书。

(四)请您留下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果有代理人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信息和授权委托书。

(五)请不要重复申诉。

国家赔偿申请须知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长安网 四川长安网 人民网 新华网 正义网 法制网
COPYRIGHT © 2024 http://www.yasjcy.gov.cn/ ALLRIGHT RESERVED. 蜀ICP备14008228号-1
版权所有: 雅安市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电力路31号 技术支持: 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