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雅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应邀列席市中院2019年第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李某某合同诈骗案发表检察意见。雅安市中级人员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袁彩君主持会议。
刘孝勇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利于检法两家合力解决案件的争议焦点、疑难点,消除双方在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上的分歧,提高办案质量,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议检法两院主动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他强调,检察机关的监督,应本着“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配合”的工作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监督,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最大限度地消除认识分歧,尊重事实、尊重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共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希望得到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并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针对李某某合同诈骗抗诉案,刘孝勇检察长立足刑法的基本原则,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检察意见。并请各位审委会委员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相应的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