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超平应邀列席石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11月14日会议,石棉县人民法院院长程向勇主持会议。
审委会上进行了组织集中学习,首先由法院副院长赵晓东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接着由县检察院检察长吴超平对四川省检察院印发的《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办法(试行)》起草背景以及公开检察建议的原则、方式、程序、监督、保障等条款内容作了介绍,阐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增强检察建议质效、刚性的一种创设途径。随后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一件民事案件。检察长吴超平结合本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并得到审委会采纳。
会议议程完毕后,检察长吴超平指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依据中办〔2018〕28号文件规定的改革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法律监督职能,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也作了相应规定,是重要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加强两院之间沟通、协调,增加向法院法官学习、更好了解法院工作情况途径,实现双赢、共赢,达到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和提升司法公信的目的。
县法院院长程向勇表示:县检察院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今后将全力配合、支持检察院工作,多加强沟通通气,相互学习,更进一步密切两院工作关系,共同推进司法工作更好开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