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换届以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以市检察院“1223”总体工作思路和县检察院“123”工作思路为引领,将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强化”有力推动业务绩效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县检察院业务绩效工作取得111.14分的佳绩,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于年初将17项业务考核项划分到具体负责人,并根据市检察院考核指标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工作责任,确保绩效考核任务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分析研判。建立检察长牵头,各班子成员分管,案管办专项负责的绩效考核研判体系,通过对市检察院综合工作绩效、业务工作绩效、日常绩效等进行全方位分析,提升对绩效考核的研判能力,明确我院绩效分数变化情况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齐心协力推动绩效考核任务的强效落实。
三、强化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岗前培训、专家讲座、岗位练兵、“传帮带”工作和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提升对绩效考核任务的完成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全院性的拓展训练、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活动中增强团结意识,提升对完成绩效考核的协作配合能力。
四、强化监督管理。每月通报,奖勤罚懒。按月公开通报绩效考核结果,对排名在第三名以后的业务工作负责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诫免谈话等不同程度的惩戒。同时,将每月绩效考核成绩排名作为全年评先评优、绩效奖金发放、批评问责的重要依据,使绩效管理真正成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干部管理的“杀手锏”。
石棉县检察院通过“四个强化”,营造了全面完成绩效考核工作任务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近十年来的全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