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金融风险防控范围,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将“法律七进”工作推向常态化。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5月21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启东带领院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前往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在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内,为30余名园区企业负责人、代表讲授了一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课。课上,为大家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含义、特点、常见形式、识别方法、法律责任以及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提出了四点建议。同时,结合正在稳步推进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解了相关政策,并强调扫黑除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工作的同时,将会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告知大家对涉黑涉恶行为以及提供保护伞行为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来信、来电12309、官网等渠道反映。最后,7名企业负责人、代表向检察官们提出9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方面的法治问题,检察官们均当场解答。其后还走进县检察院联系企业新江浩科技有限公司面向一线职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5月21日,按照石棉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等10余家单位在石棉县解放路一段原客运汽车站广场,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主要向群众解释了什么是洗钱和非法集资、什么是洗钱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共同存款罪、洗钱的危害等,并在发放的宣传资料中列举了常见的非法集资和洗钱的案例,采用正面宣讲和反面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对非法集资和洗钱有更多、更深、更全的认识。
5月22日,邓启东副检察长联合县法院法官前往石棉县先锋乡出路村委,为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近40余人开展法治讲课。课上,邓启东副检察长结合出路村党建工作实际情况,讲解了基层党组织的关键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三条党建工作建议并为大家加油鼓气。同时,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讲解了当前扫黑除恶的形势和政策,并用已决犯陈某某(先锋乡解放村原主任)犯寻衅滋事罪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纪,拒绝黑恶行为。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罗利川从刑法涉及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以及相关法规政策,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含义、表现形式、犯罪分子犯案手段、识别方法以及法律后果等,运用本院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集资诈骗案为案例,以及近几年国内发生的典型电信诈骗案件,形象解释非法集资行为形式和法律后果等,帮助党员干部、群众认识电信诈骗的定义、形式、危害、解决方法等,并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促进大家树立正确的金融理财理念,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此次系列活动,主要采取检察官讲、群众听,群众问、检察官答的面对面宣传方式,不仅能让群众听懂、更有利于群众对自己的疑惑,可以当面提、当面答。检察官告诫大家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参与非法集资,政府不买单,法律不保护。并呼吁非法集资危害大,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才能构筑安全金融网。通过此次系列宣传活动,人民群众对金融风险防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筑牢金融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发生,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保护好自己的“辛苦钱”“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