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因年久失修,在今年雨季期间频频发生楼顶混泥土脱落事件。为消除安全隐患,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对单位大楼外墙进行改造,并安装防坠网。县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对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要求,及时对该改造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此次改造工程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资金使用是否真实到位。要求驻院部门及时将工程的预算方案、决算结果及费用的拨付情况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并通过现场实地查验项目工程量,与计划申报内容、工程预算等进行对比是否一致,防止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是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到位。通过查看项目档案资料,按验收所需是否提供齐全,包括签字是否真实、票据是否合法等,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是项目建设是否一致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与驻在部门组建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通过现场查看与照片对照,对开工前、施工中的照片与现实场所进行对比,确保项目建设的真实性。
四是进行廉洁提醒。为了防止我们的干部在项目建设中不作为、乱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促进项目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夯实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